欢迎报考湖南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
数据更新:2026-10-14
一、学校简介
湖南科技大学肇始于1949年成立的湘北建设学院,2003年由湘潭工学院与湘潭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自然资源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十三五”国家百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1个教学院及潇湘学院(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三亚研究院等教学科研机构。学校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20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资格、“硕师计划”推免资格。学位授权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 个学科门类。工程学、化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环境/生态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万步炎教授带领团队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持续研发“海牛”系列钻机系统,一次次刷新海底钻机钻深纪录,推动我国海洋资源探采装备实现从无到有、从落后到领跑的飞跃,为我国海洋矿产勘探技术和装备研发作出了开创性贡献。
二、学院简介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于2016年,纪检监察学院成立于2022年,与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合署办公。学院下设法学系和公共管理系,拥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两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一级学科(法学)硕士学位点1个、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学位点2个。公共管理硕士授权点于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PA教指委审核获批,于2023年开始正式招生,目前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办学以来,本授权点秉持“明德崇法 公为天下”办学理念,依托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两大学科,在“数字治理”方向下探索培育科技治理类人才培养特色,构建“红色育人、科技赋能、管法联动”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取得了积极的培养成效。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研究方向
方向1:行政管理。该方向聚焦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与廉政机制的有效构建,主要对基层政府职责体系与运行机制、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廉洁治理机制与策略、廉政教育与文化等问题开展研究和人才培养。
方向2:数字治理。该方向聚焦数字时代背景下公共治理模式的革新与数字赋能的引领,主要对数字技术与政府治理效能、科技成果转化、数字治理风险等问题开展研究和人才培养。
方向3:民生保障。该方向聚焦基层治理的民生类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主要对民生保障政策分析与制定、养老服务与健康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实践、社区服务等问题开展研究和人才培养。
(二)培养政策
1.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培养;
2.培养学制:3年;学费:19000元/年(具体政策以湖南科技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3.毕业要求: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考政策
1.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流程
预计每年9-10月份启动报名(具体报名日期以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第一步,填写考生信息:确认实名信息、逐项填写,并通过学信网APP在线采集报名照片。
第二步,填写报考信息:选定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与报考志愿(提交后关键信息不可修改)。
第三步,网上交费: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四步,上传核验材料:按报考点要求,在报名期间一并提交核验材料。
第五步,报考点审核:网报结束后集中审核。
第六步,下载准考证、参加初试:在考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建议合理安排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错峰填报并及时提交照片与材料。
3.考试科目
(1)初试:全国统一联考,均为笔试,科目为2门:(1)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具体科目和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2)复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一般在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大约在每年的3月底或4月初。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面试(具体以当年复试方案为准)。
(3)录取:MPA教育中心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体检:我校体检安排在确定考生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4.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程序按照学校的培养文件进行,学生具备毕业资格且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学籍信息、毕业证、学位证信息都可以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和认证。
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立言楼A312)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31-58290132
MPA教育中心联系人:曾老师:15116330879
范老师:15773261720
陈老师:17764094675
学院网址:https://law.hnust.edu.cn
(具体政策以湖南科技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