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
数据更新:2014-03-19
关于成立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党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推进, 取得实效,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 伟 副组长:廖加林 叶 军 成 员:黄 伟 廖加林 陆自荣 胡正昌 喻 军 叶 军 二、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络员为彭栋霞。 1 、综合服务组 组 长:喻 军 成 员: 喻 军 彭栋霞 温航亮 主要职责:负责阶段性工作安排,负责与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学校第三督导组的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院内相关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安排落实有关会议;负责落实学院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事务;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传阅,有关会议记录、纪要;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报道;负责有关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文秘调研组 组 长:叶 军 成 员:叶 军 朱 荣 伍 安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工作总结及相关汇报材料等;负责起草院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负责制定并实施调研工作方案,拟定调研专题,撰写专题调研报告;负责协助、服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的调研工作;负责听取、收集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调研会议的组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