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近五年入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数据更新:2021-05-21
青年教师是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青年教师的培养至关重要。 实践说明,优秀青年教师的教学内容处理能力、运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能力、教学组织和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教育机智和与学生交往等能力的形成主要在于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有利执行。为加强本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能手,贯彻《湖南科技大学“教学礼拜”主题活动实施纲要(修订)》精神,结合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工作实际而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流的教师队伍是推动法管学院发展重要的基础和保证,青年教师是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中主要的中坚力量,承担着学院未来发展壮大之重任,是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科发展的关键,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提升是当前我院发展道路上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
二、培养对象现状
我院现有任课专业教师33人,其中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18人,占总人数的55%。从整体状况看,优势与不足并存:
优势方面:青年教师知识水准起点较高,大多经历过硕士,博士阶段的多系统学习和专业训练,拥有较为扎实的专业文化和丰富的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强,熟悉本学科以及相近学科前沿领域研究的最新进展情况。思想观念较新,思维定势较少,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热情高、干劲足,上进心和创新意识强;与学生年龄差距不大,容易沟通和交流。
不足方面:职场新人,没有职场经验,教育的实践锻炼贫乏,经验少,业务不成熟,缺乏教育理论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有待于提高。
三、培养目标
造就一支“勇立潮头、敬业爱生、拼搏奉献、开拓创新”的青年教师队伍,具有团队精神,争创一流业绩,促进青年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创造条件为我院的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环境支持,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通过几年的培养与锻炼,使青年教师能脱颖而出,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为中国教育现代化贡献出学院的一份力量。
四、培养要求及措施
思想上学院要求青年教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政治上要求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完善青年教师导师制。为每一个青年教师配一名思想作风好、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教授任指导教师,一对一进行指导,为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形成老帮中,中帮青的教学氛围,并组织公开课教学、示范课教学等活动,使他们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基本的教学关。
进一步提升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素质。目前学院青年教师中有绝大部分为非师范院校毕业生,他们从未系统学习过教育学、或者教育心理学等课程,缺少必要的教育教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这就使得他们难以有效地组织好教学。青年教师要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需要尽快掌握教育科学的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原则,学习和吸取老教师、优秀教师的先进教学经验,博采众长,掌握教学规律,灵活的运用各种教学技能、手段和方法。
定期举行教学研讨会。课程组对青年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每2—3周举行一次教学研讨会,组织青年教师集体备课,并通过 “试讲”、“助课”、“上习题课”、“指导实验课”、“参加教学研讨”、“定期汇报助课体会”、“教学演练”等方式培养他们的各种能力。
定期组织问卷调查,征求多方意见。通过“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信息,同时还采取青年教师间相互听课,请专家听课等方式进行相互交流,互相学习,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通过这些举措,大大提高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效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开展读书活动。要求青年教师必须认真读一些与专业相关的书籍,订出读书计划,写出读书笔记,逐步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保证在教学中能做到融会贯通。
广泛地开展对外交流。为骨干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学术会议,教学会议创造条件,支持青年教师参加专业培训与学术研讨活动。选派优秀教师定期到其它著名院校参加各种学习班进行深造。
以科研促教学。要求青年教师在尽快提高教学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逐步确立自己的科研方向,并在实际的科研活动中提高教学能力。
学院减轻新入职青年教师的工作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减免新入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让新入职教师担任班主任、助教等,促进青年教师之间、青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
10.健全青年教师教学考核体系。建立青年教师教学档案(包括试讲、备课、教案、指导教师、随堂听课、公开课、课堂教学管理、作业批改、试卷),落实新入职教师试讲和公开课制度。为青年教师建立“成长记录档案”,由专人对青年教师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情况如任课情况、教学评价、科研情况等进行如实的记录以便于定期的检查和比较。
11.学院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报考硕士或博士学位,争取提高自己的学历水平。服从学院领导的安排,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继续教育培训,做好继续教育的登记。
12.学院以青年教师培训和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条件。凡是没有达到学校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者,不得晋升职称。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