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院长分管法学院教学工作。 2、协助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学工作。 3、负责学院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4、负责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5、负责组织学院的教研教改活动以及教研教改成果的推荐与评奖工作。 6、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和实施。 7、召集和主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 8、主持由系主任、教务办主任等参加的教学工作例会,确定和布置院、部的教学工作。 9、协助院长管理学院的教学及相关经费。 10、完成院长、主任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