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落实课程思政实施办法
数据更新:2021-05-21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7号)《中共湖南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思想政治领航工程的意见》(科大党发〔2018〕26号),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落实课程思政实施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关键,着力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专业课教学之间、课程体系教学与课外活动之间、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协同互进,努力形成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开创新时代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二、强化学院思想理论教育和核心价值观引领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着眼于提升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思想政治素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师生深刻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中心学习制度,落实学生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计划。精心组织知名法学或公共管理学科专家学者、社科理论骨干等力量有针对性做好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批判错误观点和思潮。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教师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提升学院师生道德素养。
4.加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文化建设。既要注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又着力培育学院特色。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办学传统和“唯实惟新,至诚致志”的校训精神,加强院情教育;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以及重大纪念日活动等庆典仪式,力求形式庄重、格调高雅、蕴涵丰富、富有特色,激发学院广大师生的爱院荣院情感;全面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引导大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推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建设彰显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的学院文化,促进学术文化繁荣。
三、发挥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5.规范管理学院各类思想文化阵地。严格执行《湖南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大党发〔2015〕33号)及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内举办的各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依法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对学院的意识形态渗透。加强对学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户外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健全编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绝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
五、加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建设
6.加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行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的要求,提升学院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落实学院教职工周二、周五下午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的制度,有序安排中青年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挂职,积极推荐教师参加全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大党发〔2015〕2号),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引导教师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推动形成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作风。发挥学院党员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注重老教师的传帮带,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加强学院教师教育管理和纪律约束,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坚决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7.健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评聘和评价考核体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对新入职教师的思想政治、品德学风进行综合考察和严格把关。完善外籍教师和海外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改进和完善学院教师评价考核体系和方法,牢固树立教书育人是学院教师第一要务的观念,把思想政治表现作为前提,把课程教学质量作为重点,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团指导、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纳入教师职责范围和职业发展标准体系之中,体现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优奖励之中。把学生评课、同行评议、督导评价作为教师教学考核的重要方式,增加教学质量权重。把师德规范要求融入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和人才计划项目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
六、推进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
8.积极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积极推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简称“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构建“十大”育人体系。要系统梳理归纳学院各个群体、各个岗位的育人元素,并作为职责要求和考核内容融入整体制度设计和具体操作环节,推动全体学院教职员工把工作重心和目标落在育人成效上,切实打通“三全育人”的最后一公里。
9.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和针对性。建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领导联系师生、谈心谈话制度,及时疏导师生思想困惑,解决师生合理诉求。根据学院学生不同的特点,采用启发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思想引导方法,在平等沟通、民主讨论、互动交流中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师德楷模、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的示范引领作用,用他们的人格修为、学养学识影响带动学生。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强知识分子特别是学院青年教师工作,多同各类代表性人物交朋友,充分信任知识分子,放手让他们把才华和能量充分释放出来。加强思想引导和团结教育,促进他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心认同。
10.推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辅导员队伍与学院专业教师队伍协同融合。加强学院辅导员和学院专业教师两支队伍的双向融合。推行辅导员联系系部制度,强化辅导员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构建专业教师在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职业规划、就业帮扶方面的责任机制,同时鼓励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担任辅导员。
11.强化社会实践育人。提高实践教学比重,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大学生假期社会实践和专业课实习实训等实践育人体系。组织开展大学生德育实践,探索开展师生志愿服务评价认证。充分发挥学院专业教师的学科优势,加强对实践育人活动的指导和监管,逐步将学院教师指导学院文化活动纳入教学工作量的统计范畴;积极引入法学或公共管理的优秀学生参与学院教师科学研究和学院产学研合作项目,使学生在知识的实际运用中锻炼品德,增长才干。
12.贴近学院学生实际开展工作。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的探索与实践;丰富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社会资助体系,加大社会资助力度。完善学生“奖、助、贷、补、减”的助学体系。加强学院大学生特色成长辅导室的建设,强化学院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构建心理健康重大危机学生专业教师联系机制,健全院内大学生心理健康预警机制和危机干预机制。
13.积极发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团学组织作用。推行学院班级团支部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加强团学组织自身建设,精简优化学生组织机构,完善维护学生权益的组织化渠道和机制,关注学生利益诉求;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明确学生干部归学院团总支统筹管理;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管理工作,促进学院学生社团有序发展,完善社团准入、考核和退出机制,规范社团财务审核和公开制度,明确社团指导老师责任和义务。
14.健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评价与考核体系。研究制定内容全面、指标合理、方法科学的评价与考核体系,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办学水平评估、党建述职评议、院系工作考核、学科专业评价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按照协同育人的总体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以学生人数和工作状态为主要依据的绩效计算办法,综合考虑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课外学生活动指导与服务工作等方面的绩效分配办法,加大学院主体责任和统筹权利,推动学风建设、院长负责制的落细落实。组织一些表彰活动,强化学院专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在教学评价、职称晋升方面的结果运用。
七、坚持和加强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的全面领导
15.发挥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上级党组织决定、领导学院、团结动员师生、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把关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和教师的主体作用。
16.做好学院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在学院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对那些对党有感情、思想品行好、业务能力强、为人师表的优秀人才,安排专人联系,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入党。认真做好在院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健全学院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关心爱护院内党员师生,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