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1日上午,雨湖区法院九华法庭在我校模拟法庭公开审理了“唐军诉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本案由审判长王喜升、审判员罗贝、人民陪审员宋智敏博士依法组成合议庭,书记员冯钊担任法庭记录。雨湖区人大组织雨湖区政法委、雨湖区部分人大代表、雨湖区人民法院部分领导观摩了本次庭审,湖南科技大学、湘潭大学部分师生也旁听了本次庭审。 案情大致为原告与本案第三人光威电器厂签订协议取得对湖南江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主张。湖南江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系江麓机电集团的子公司,在诉讼期间因注销而丧失主体资格,其权利义务由本案被告继受。审判长王喜升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概括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一是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二是已注销的湖南江麓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否有拖欠原告货款的事实;三是第三人是否将债权转让给原告的通知送达被告。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为更好的厘清原被告之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合议庭成员就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发问。从法庭调查、举证阶段、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定期宣判,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 审理结束后,我院宋智敏博士在接受湘潭电视台的采访时表示,本次观摩庭是司法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民众广泛监督的重要窗口,是高校与地方深入合作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桥梁。赵健同学则表示,“此次法庭旁听,不仅有利于我们熟悉法庭审理的基本流程,增强法律实务操作能力;而且有利于我们通过观察择其善而从之,增强思辨能力,提高自身辩论技巧。无论本案原告的诉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但“法律不支持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是我们法律人应该懂得的至理名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