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人民法院应邀来我校庭审
数据更新:2021-06-03
雨湖区人民法院应邀来我校庭审
——我院刑事诉讼法庭旁听活动顺利进行
2021年5月28日,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应邀来到我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等五人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法庭审理在我院模拟法庭进行,合议庭由雨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毛惠娟、刑庭庭长谭展明以及人民陪审员组成。20级法学1-4班、20级潇湘1-2班以及20级法律硕士参加了此次法庭旁听活动。
开庭伊始,书记员、公诉人、审判员依次入座,被告人李某等五人由法警带入被告席就座。审判长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并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在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得到被告否定答复后,庭审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公诉人宣读刑事起诉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起诉书,然后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法庭经审理查明,李某等五人在无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盗伐林木共计800余棵,数目较大,情节严重,违反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鉴于五名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认错态度积极诚恳、补救措施及时有效,人民检察院提出了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并按照有关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规定,要求被告承担恢复原状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法庭辩论后,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该案定期宣判,法庭审理活动至此顺利结束。
通过观摩庭审过程,同学们对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有了直观感性的了解和认识,大家都被“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方式所深深吸引,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威严和严谨,认识到了严密的司法程序、完备的法律文书以及环环相扣的证据在庭审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增强了大家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意识。
除此之外,这场公益诉讼对于同学们而言也具有重大的教育意义,公益林的种植是为了保护环境,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满足绿色社会发展需求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次旁听也教育同学们要增强法制意识,自觉保护环境,做维护生态文明的环境守卫者而不是破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