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关于重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通知
数据更新:2019-09-19
院属各班级:
近日,我院17级某男生宿舍因为违规使用“热得快”大功率电器而发生火灾,幸因及时发现,故未酿成严重后果,但他们已严重违反了校纪校规。根据相关规定,学院对他们予以记过处分。
尽管我院治保部与宿管部一再强调禁止在宿舍区内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以免引起火灾危及学生的人身安全,但是在晚归检查及卫生检查时,仍发现有部分同学在宿舍区内使用各种大功率电器。学生宿舍供电线路和设备的设计只能够满足正常的照明、电脑、电扇、空调的使用,使用超过设计功率的电器必然超出的电路的负荷能力,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轻则烧毁供电设备,重则酿成漏电、火灾等事故。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手册》、《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晚归管理条例》、《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卫生检查标准》等制度,现再次重申以下相关规定: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其他易燃易爆用具;
2.大功率电器包括: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夹发棒、电磁炉、电饭煲、电烤炉、暖脚器、干鞋器等;
3.宿舍区内禁止使用的其他物品:酒精灯、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灶等易燃易爆用具;
4.处理办法:首次查获者给予登记并提醒,并向辅导员写检讨书;二次发现者,除暂扣器具外,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凡因违规用电或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未酿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酿成严重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5.查到的大功率电器如不能查明为谁所拥有的,则由宿舍全部成员承担其使用后果;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