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院政发(2015)3号 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真正提高学生专业水平、积极提升学生专业素养、全面增强学生综合素质,明确学风建设责任,增强学风建设实效,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学院学生学风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不断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营造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良好氛围,培育“求真、务实、诚信、刻苦”的优良校风和学风,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而言,在未来五年内,力求达到以下目标:教师课堂教学规范有序、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学生到课率达到98%以上,居全校前列;法学专业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60%以上,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达到85%以上,居全校前三;研究生报考率达到50%以上,研究生录取率达到30%左右,继续保持全校第一;学生就业率达到学校就业目标值,其中正式签约和继续升造两个指标居全校文科专业前列。 二、加强学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 学院成立法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廖加林担任组长,胡正昌、叶军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其他院领导、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教师和学生代表等。每学期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听取学风情况报告,剖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学风建设的针对性举措。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 落实学校学风建设院长负责制,廖加林院长对学院学风建设负总责,抓好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教师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实行任课教师课堂主责制;明确辅导员、班主任的教育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班主任管理和考核制度,将班主任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作为教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强化学生的主体责任,学生应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教师在教学各个环节中的主导作用 全院教师要将正确的世界观、科学的知识和人文精神、精湛的教学技艺和高尚的人格魅力贯穿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自觉发挥教师在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以及研究生培养等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主导作用。每位教师要深入钻研教学,改进教学方法,备好每一堂课,法学专业教师要做到“司考进课堂”,学院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师教案(课件)评讲,没参与评讲的老师当年不能评教学优良榜。教师要明确自己所教科目在专业课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并激发学生的专业兴趣,要给每门专业课程开出参考书目,配合学院每学期举办的“读书月活动”,要求每位学生课后研读并提出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课程论文的要求。遵循“我的课堂我做主”的观念,教师要严格把握课堂教学秩序,学生到课和上课情况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班级干部将上课情况交任课教师签字,学工办负责抽查,每周向院务会报告。严格考风考纪,充分树立“考风不正,学风不浓”的思想,教师要通过考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素养,不要害怕学生“挂科”而“手下留情”。注重平时成绩与考试卷面成绩结合的原则,教师要严格学生到课情况与平时成绩挂钩,读书笔记、读书心得、课程论文的情况与平时成绩挂钩的要求,切实做到学习的过程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注重学生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的培养,教师要积极参加并指导与学生专业学习有关的课外活动,教师参与情况将年度考核、职称评定挂钩。教师要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在研究生考试、公**和找工作等方面积极引导、帮助学生,切实做到全院上下共同做好就业工作,提高学生就业率。 四、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主体责任 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 创新班会、党团组织生活会形式,通过宣传栏、学院网站、新媒体手段等多种途径强化思想引领,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专题教育活动,提升思想教育实效;进一步强化专业教育,在大一第一学期举行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专业教师的引导作用和高年级学生的示范作用,提升学生专业兴趣;挖掘校内外资源,统筹规划,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且学生喜闻乐见的学术讲座、报告会等;创新典范教育形式,深化和丰富典范内涵,积极培育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努力培育学生积极、乐观、健康的学习心理品质;开展职业生涯、学业生涯规划教育,进一步拓展职业和学业生涯规划咨询、指导与服务渠道,引导学生树立专心学习,努力成才的学习观念。 积极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加强学生课堂行为管理,强化课堂行为考核在课程平时成绩中的运用,突出学生课堂行为在年度德育测评和学业评价中的比重;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广泛开展学习经验交流,特别是办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司法考试、研究生考试、公**等经验交流会;积极推进低年级学生晨读和晚自习活动,加强学生自我管理,提升学生课外学习实效;认真落实学校作息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网络管理,规范学生宿舍网络使用情况;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学习行为检查,建立全面规范的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奖励的导向激励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和条件,将学生日常表现、学业成绩与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相结合,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自主设置与学习有关的奖项并予以表彰奖励。 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支持和规范学院团委学生会、党建办、学生社团和志愿团等学生组织建设,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中的模范带头和促进作用;规范学生干部选拔,突出学习成绩在学生干部选拔评价中的核心作用,期末有两门及以上挂科的取消下学期干部任职资格。 五、努力做好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突出教学系在学风建设中的指导作用。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专业课学习进度安排,加大低年级学生的专业课程学习比重;改革课程体系,按照基础课程、核心课程、模块课程等推进课程平台建设和课程体系改革;坚持教学为中心、学生为主体的理念,优化学生课程安排,逐步减少学生大班上课及晚上上课;修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逐步推进课程重修制度改革,减少重修考试次数;强调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利用院属三大学生专业社团,大力开展与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相关的活动;定期组织专业教师开展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研讨,把握师生教学动态,强化学生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等方面的掌控,突出各系在学生科技赛事、研究生考试、司法考试和就业等方面的指导作用。 突出班主任和班风在学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 学风是班风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班风也是学院优良学风的基础,而班主任是一个班集体最直接的教育者、组织者和领导者,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风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班主任应抓住新生入校的机会,施以正确的引导,让学生对整个大学生活有较全面的了解,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使新生走向正确的健康的大学成长道路,为学风建设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加强专业思想教育,班主任应结合本人的经验及学院的情况,给同学们介绍本专业的发展历程、前景及现实意义,让他们了解、认识、理解、热爱专业,培养他们学习专业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从而接受所学专业,培养学习兴趣,自觉主动地努力学习。帮助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尽快适应大学学习,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少走弯路,学得快,学得巧。建立一个健康向上的班集体,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和选拔班干部,组建一个关心集体、认真踏实、严格自律、热心为大家服务的班委会;多与学生接触、交流,多观察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时了解和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不断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多与辅导员、任课老师交流沟通,切实掌握实际情况,有效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学生努力学习。 突出辅导员在学风建设中的管理职责。 进一步落实辅导员分块管理和分年级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在强化第一课堂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学风建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规范学生活动,做好全院学生活动规划,优化各年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安排,重点抓好专业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和综合素养提升,尤其要组织好入学教育、“读书月”活动、**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建立和完善学科学习竞赛制度,办好英语能力比赛、计算机能力比赛、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多渠道搭建学习平台,拓展学习形式;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新形式,以院属三大社团和志愿团为骨干,与教学系配合,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努力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加强学生诚信应考教育,创新诚信教育形式,深化诚信教育内涵;加强对考试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进一步缩短学生考试违纪处理时长,优化处理流程。 突出行政管理人员在学风建设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广泛利用校园网、宣传栏、新媒体等媒体,及时报道学风建设各项措施和成效,宣传各类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把握文科楼建设的有利时机,做好学生活动场所、自习教室的规划设计,为学生学习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利用各方面资源,为学生在司法考试、研究生考试、公**等方面做好力所能及的服务工作;严格考场巡视制度,对考风考纪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和评价。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