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数据更新:2024-03-28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规范我院复试、录取工作,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及学院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
(四)坚持以生为本。在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馈与处理渠道。
(五)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监督、检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四)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委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评委小组,每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复试评委严格遵守《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评委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评委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组均需安排专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全程同步录像(报送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各专业(或专业领域)导师数、导师科研成果等情况对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再分配。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备注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16 |
0 |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17 |
0 |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
0 |
22 |
|
备注:对推免生已使用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志愿支教”专项计划、“国际产学研用联培”专项计划等内容应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二)复试分数线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复试比例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
1:2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
1:2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
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
1:2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执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四、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一志愿考生复试;
第二阶段:调剂考生复试。
(二)复试流程与要求
1.缴费报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考生复试费为120元。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非税缴费”,用本人“考生编号+2024”和姓名登陆,进入网络自助缴费平台,选择“学杂费”选项,勾选“研究生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3月29日9:00-16:30,第一批调剂考生缴费时间4月10日9:00-16:30;如有后续复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主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在教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未毕业自考生,还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含)以上成绩单。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定向协议书等原件。
(7)本人手写签名《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8)《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附件2),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9)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报考和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应届考生应保证入学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书。
(10)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11)有前置专业要求的,须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复试资格。
(12)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
3.复试内容
(1)心理测试:各教学院自行组织。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专业笔试:各教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具体以学院复试方案为准),满分100分,考试方式:闭卷。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法学综合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法学综合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学&思想政治理论 |
(3)综合面试:各教学院自行组织。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等),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各教学院自行组织。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以及高职高专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根据《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复试科目要求,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科目见下表。公共管理、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每门考试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闭卷。同等学力的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每门加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加试及格。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加试科目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不加试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
不加试 |
4.师生互选
学院根据情况安排师生互选,签署《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附件3)。
(三)具体安排
1.一志愿复试
(1)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14:00-2024年4月1日,考生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2)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应届考生带学生证)等材料原件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3)复试安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 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地点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4月1日 8:00-9: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4月1日9:00-11: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14:00-15:3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15:30-16: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5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4月1日 8:00-9: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4月1日 13:00-17:00 |
加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9:00-11: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14:00-15:3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15:30-16: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5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
4月1日 8:00-9: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3月30日 16:30-17:30 |
思想政治理论 |
第三教学楼604 |
4月1日9:00-11: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日14:30-15:3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427 |
4月1日15:30-16: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7 |
2.调剂生复试
(1)调剂时间: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具体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复试时间:第一批调剂复试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2日,如有后续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根据学院复试通知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提交相关复试材料。
(3)资格审查:参见前述“复试流程与要求”中相关内容。
(4)复试安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时间 |
复试内容 |
复试地点 |
1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
4月11日 9:00-12: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4月11日14:00-16: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2日8:00-18:0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205 |
4月12日18:30-19: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5 |
2 |
035102 |
法律 (法学) |
4月11日 9:00-12: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4月11日 18:00-22:00 |
加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1日14:00-16: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425 |
4月12日8:00-18:0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214 |
4月12日18:30-19: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5 |
3 |
125200 |
公共管理 (非全日制) |
4月11日 8:00-10:00 |
报到、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立言楼A314 |
4月11日10:00-12:00 |
专业笔试 |
立言楼A105 |
4月11日 14:00-16:00 |
思想政治理论 |
立言楼A105 |
4月12日8:00-17:00 |
综合面试 |
立言楼A427、立言楼A309 |
4月12日17:00-18:00 |
师生互选 |
立言楼A427 |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1.满分5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初试总分×0.2×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5。
2.满分300的专业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其中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复试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方式:闭卷),成绩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1/3×0.6+专业笔试成绩×0.25+综合面试成绩×0.10+思想政治理论×0.05。
复试结束后及时评卷。复试时笔试或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学院及时将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在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各领域(方向)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顺序。当总成绩完全相同时,初试成绩高的优先。排名在前的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时,排在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六)录取确认
学院根据总成绩按照录取规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组织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登陆网上调剂平台进行拟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网上调剂平台进行同意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考生须知
1.接收调剂考生的要求、程序和办法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及《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方案》执行。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及录取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凡报考和调剂到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的在职工作证明材料。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请考生在拟录取确认后一周内提交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至学院。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
1.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和考生监督。
2.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如有近亲参加本学院复试,须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学院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小组对学院复试与录取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复试与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督查。
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1.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