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立法团队受邀参加《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相关条款论证会
数据更新:2023-11-22
2023年11月16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主持召开会议,对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有关立法技术条款进行专题论证。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师大法学院、湘大法学院、湖南科技大学法管学院、吉首大学法管学院等6家立法研究基地以及部分省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参加此次会议。我校宋智敏教授、赵筱芳博士作为立法基地研究专家受邀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指出,立法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刻认识立法工作的崇高性和重要性,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行地方立法条例关于法规体例名称的规定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地方立法的需要,实践中各部门对什么情况下适用条例、实施办法、若干规定和决定存在不同认识,影响了地方立法质效,有必要以此次修法为契机,对条例有关条款和立法技术规范作出修改完善。
宋智敏教授认为,《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论证稿)是在大量进行前期调研、专家论证、精细打磨的基础上形成的,对我省地方立法质量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并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吸收采纳湖南科技大学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会上,宋智敏教授围绕《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论证稿)第五十三条,针对规则是否应纳入地方立法条例、设区的市如何适用条例、决定概念的修改等提出具体建议。
赵筱芳博士在分析《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论证稿)第五十三条第四项中决定在地方性法规中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决定的定义的基础上,提出应进一步斟酌决定是否应纳入地方立法条例。
此次论证会是我校地方立法团队服务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地方立法是一项专业性很强、实践性很重、灵活性很高的工作,下一步,湖南科技大学立法团队将深入领悟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要求,不断加强立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进一步把握高质量立法的“方向性”,注重高质量立法的“规范性”,强化法律法规的“实施性”,为我省做好高质量立法“三篇文章”建言献策。
(撰稿人 赵筱芳;一审:宋智敏;二审:邱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