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数据更新:2017-06-27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学助〔2017〕11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资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有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为准确掌握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建立好2017-2018学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使帮困助学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利用暑假时间按要求完整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本部学生使用)或《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潇湘学生使用),此表必须到学生所在地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盖章方为有效,并将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评定校内外各项帮困助学项目的主要依据。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学生须将此表(一式两份,均需原件)上交至各学院学工办,各学院必须 认真核实学生填报的信息,确保完整准确。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将在下学期开学初统一布置。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 为确保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推进,请各学院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1.请学院认真组织在校贷款学生的续贷申请工作,续贷说明要求学生从思想、学习、生活三个方面认真填写,2.请各学院将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指南、还款指南、公告等资料放到学院网站、宣传栏、学生QQ群进行广泛宣传,让有意愿贷款的学生熟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等事项,提醒学生利用暑假尽早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并办理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附件: 1.湖南科技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2.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2017年6月21日 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所在学院: 专业: 学号: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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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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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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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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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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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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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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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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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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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 □否 |
单 亲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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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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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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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签章 |
学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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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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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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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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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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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调查表》是我校为了及时了解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而印制的,是我校学生享受校内外各项帮困助学政策的基本依据,专门用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不准备申请享受校内外各项帮困助学措施的学生可以不填写此表。2.凡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表一式两份,每年填写一次,必须全部为原件,涂改无效,开学后交各学院学工办。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7-2018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所在系部: 专业: 学号: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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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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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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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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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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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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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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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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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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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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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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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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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签章 |
学生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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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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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民政部门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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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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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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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调查表》是我院为了及时了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而印制的,是我院学生享受院内外各项帮困助学政策的基本依据,专门用于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开展帮困助学工作,不准备申请享受院内外各项帮困助学措施的学生可以不填写此表。2.凡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本表一式两份,每年填写一次,必须全部为原件,涂改无效,开学后交各学院学工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