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学校党委会的精神,我院院党委于3月份按照校党委《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在各支部的的组织下,根据会议流程,学生党员通过民主评议可划为四个不同的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会议采取书面投票的方式进行,最终法学第一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的是莫运同志;法学第二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的是夏梓婷同志;公共事业管理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的是符传栋同志。 通过民主评议一系列活动,使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深入推进党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作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