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师生参加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
数据更新:2026-10-28

2026年10月25日,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治理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在湖南工商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湖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承办,德和衡研究院湖南分院、湖南逐浪高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来自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专家,以及省内外多所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600余人参会。我院荣休教师蒋兰香教授、刘涛老师、梁子萱、冯明格、尹雅婷、周懿婷等多名研究生受邀参会。
本次年会围绕新型隐性腐败犯罪治理设置主旨报告、九人谈、平行分论坛等多个研讨单元,会议期间,我院师生深度参与了主题研讨与主题报告环节,展现了我院刑法学的教研底蕴与学术风貌。经评审专家严格评选,蒋兰香教授指导学生梁子萱获一等奖,汪叶副教授指导学生冯明格获二等奖,研究生尹雅婷获三等奖。
分论坛研讨环节,蒋兰香教授在第一会场作题为《真实出资情形下投资收益型受贿》主题报告。报告针对真实出资场景下投资收益型受贿的司法认定难题,蒋兰香教授结合刑法理论与实例,厘清投资行为与受贿行为的区分边界,为处理该类新型隐性腐败案件提供新思路,报告兼顾教义学深度与实务价值,获得与会专家好评。
刘涛老师受邀担任第二会场议题三“新型隐性腐败犯罪的特殊问题”单元与谈人。该单元报告聚焦受贿罪量刑、跨境资产追回、代持型受贿等问题,刘涛老师结合理论与实践对议题多篇文章逐一点评,引发与会人员思考。
冯明格同学汇报的主题为《平台“软权力”寻租的刑法认定边界》,主张从职责来源、实际分工和业务处理过程三个方面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职务便利,以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阐明企业经营管理利益的保护内涵。
尹雅婷同学汇报的主题为《第三方实施跨境行贿时出海企业的刑事责任》,认为应类型化区分授意型、明知型、不知情型三类情形认定出海企业责任,完善草案条文推动刑行有序衔接。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师生的科研素养培育,鼓励师生面向法治实践开展问题导向的学术研究,积极参加全国、省内外法学学术会议,拓宽学术视野。此次参会,展现了我院刑事法方向的育人成效。学院将继续引导师生深耕法治现实议题,产出更多理论扎实、贴合实务的研究成果,为法治湖南建设贡献力量。
一审:刘 涛
二审:宁红辉
三审:赵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