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法治论坛第139讲: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 应邀作学术讲座
数据更新:2024-10-30
2024年10月26日,重庆大学法学院曾文革教授应邀在立言楼A303作《“绿色一带一路的能源合作法律问题》的学术讲座。讲座由黄素梅教授主持,湘潭大学法学院肖峰教授、我院李倩副教授、谢潇博士与谈,近100名师生到场学习。
曾文革教授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规则的总体现状入手,分析了这些规则的形成、原因及其基础。曾教授指出,绿色发展规则的建立源于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追求,凸显了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沿线国家高质量发展、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要性。同时,他还提到当前全球面临的绿色赤字问题,使绿色一带一路在应对环境挑战中愈发重要。在谈到“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面临的问题时,曾教授表示,目前能源合作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现有国际法律框架如WTO和《能源宪章条约》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规范化不足和会员资格限制等问题,导致各国在合作过程中缺乏明确法律指引,限制了绿色能源合作的开展。因此,“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要明确合作目标的重要性。他建议包括中国在内的沿线国家应在开发新能源方面寻求突破,积极推进煤炭资源的低碳、绿色利用,并在国际标准的指引下,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合作的水平。
在与谈环节,肖峰教授分享了他对环境法的看法,强调法治与立法的多元性。李倩副教授则结合荷兰风力发电的案例,探讨了清洁能源技术输出中面临的挑战。谢潇博士则从绿色合作的宏观与微观视角强调在未来发展中应更加关注风险管理与代际公平。提问环节,同学们围绕跨境数据合作和中巴经济走廊的大国博弈等问题向曾教授进行讨教。曾教授引导学生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及在复杂国际形势中,国家判断力的重要性。
本次讲座不仅为师生们提供了深入的法律分析视角,也为绿色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能源合作提供了宝贵的思考与借鉴。此次学术交流让与会者在绿色发展及法律框架的完善上获得了新的启发,更展现了我院在推动学术研究与社会实践结合方面的积极态度。
文/赵倩倩、宋佳如;一审:宋智敏,二审:邱帅萍,三审:郑海祥